为加快工业质量品牌建设,推进《中国制造2025》全面实施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《关于做好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对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做了部署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有关行业协会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相关要求,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和《中国制造2025》,加强对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的策划部署,制定地区、行业的质量品牌的规划(行动计划),或在相关规划(行动计划)中,把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,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实施质量品牌的规划(行动计划),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工作部署。有条件的地区,要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内部建立质量品牌的协同工作机制,统筹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工作,实现“十三五”良好开局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2016年质量品牌工作的七项重点工作:一是发挥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。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,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责任,扩大承诺活动的社会影响,探索建立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跟踪反馈机制。继续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平台建设,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的形式,明示产品实物质量和达到标准的水平。继续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诚信管理体系。
二是完善质量品牌的公共服务体系。支持建设完善一批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,提升平台专业化服务能力。依托行业协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,加快提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质量品牌服务能力,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基础培训、诊断咨询、管理体系认证、品牌培育、成果推广和标准规范等服务。
三是提升质量技术基础保障能力。以《中国制造2025》十大重点领域和食品、工业消费品为重点,支持行业协会、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强标准宣贯。鼓励企业、社会中介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,制定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、团体标准。
四是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。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,遴选30个左右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全国质量标杆,组织4期全国性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,引导企业深化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。进一步完善质量标杆服务平台,探索建立质量标杆企业联盟,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影响力。
五是推进工业品牌培育工作。继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,深化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工作,支持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区内组织质量升级活动。
六是促进工业产品实物质量提升。依托工业强基工程,发挥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作用,以《中国制造2025》十大战略性产业为重点,组织实施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问题攻关项目,开展质量提升工艺优化行动。继续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兴业活动,加强实物质量对比、质量技术攻关、团体标准制修订等工作。
七是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。加快《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(2016-2018年)》和《工业质量基础能力提升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的编制,做好部署落实。配合做好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,支持专业机构开展工业质量品牌建设与供给侧改革、质量成本新优势等课题研究,加强质量品牌政策以及评价指标研究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发挥合力作用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,激发企业内生动力,引导企业主动加强质量品牌工作。要加强策划组织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有关行业协会要把握“十三五”开局的契机,一方面加强对质量品牌建设的规划,为质量品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。另一方面要积极策划部署年度工作,按照本通知要求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,明确职责,组织落实。另外,要抓好工作宣传。加强与宣传部门合作,做好对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宣传的总体策划,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社会影响,为质量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按照进度安排,今年3~4月为启动阶段,4~10月为推进阶段,11~12月为总结阶段。